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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記者了解到,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違規銷售“鷺湖花園”項目商品房。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前期調查后,于5月20日將案件資料移交行政執法部門,5月21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正式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0年9月,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該公司位于高新區方興大道與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鷺湖花園”項目1棟、2棟商品房進行了擅自銷售,截至立案共銷售商品房52套,收取購房款68,181,628元。此舉嚴重違反了國家關于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擾亂了合肥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處理意見如下:
一、高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等相關規定,對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681,816.28元,并將涉事房地產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上傳至信用合肥平臺,向社會公示。
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合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對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給予扣除信用30分的處理,記入企業管理檔案。
三、禁止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兩年內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土地競買。
下一步,合肥市將繼續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堅決打擊違反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管政策、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此前報道:
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違規賣房被約談!
近期,根據群眾舉報,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該公司的“鷺湖花園”(金鵬·麓山院)項目52套商品房進行擅自銷售。此舉嚴重違反了國家關于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擾亂了合肥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侵犯了全市購房群眾合法權益,涉案金額巨大,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按照相關規定,將案件移交行政執法部門正式立案調查。近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會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高新區管委會等相關單位對涉事企業進行了約談,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積極配合執法部門調查工作,及時消除社會不良影響。下一步將在調查的基礎上,對涉事企業違法銷售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相關部門再次重申,對任何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管政策的違法違規行為,合肥市執法部門都將依法予以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據悉,市政府也將對相關部門監管不力視情予以追責。
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維護我市良好的房產市場秩序。
來源: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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