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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晚報訊 近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安徽出臺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規范。新規等高對標長三角江浙經驗做法,更好為本土企業賦能,助力開拓外埠市場。助力本土企業開拓外埠市場
近年來,全省建筑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對推進城鄉建設,帶動關聯產業,吸納就業人口,改善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借鑒外省的相關做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聯合印發了《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助力本土建筑業企業“走出去”。
據了解,《辦法》出臺是等高對標長三角地區經驗,更好為企業賦能,助力優質企業開拓外埠市場的重要舉措。《辦法》是安徽首次參照江蘇、浙江兩省開展評獎評優活動做法,以建筑企業為認定單位的文件。目前,江蘇省每年認定約170家優秀建筑業企業,浙江省每年認定約90家優秀建筑業企業。
“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結果綜合應用于省及各市房建市政、交通運輸、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和招標投標市場管理活動。認定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如發現認定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可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投訴、舉報。此外,“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實行總量控制嚴格認定“門檻”
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的認定實行總量控制,數量上應與全省建筑業產值保持匹配。要想獲得這項殊榮,企業必須滿足一些硬性的門檻條件,比如市場行為規范,企業信譽好,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企業還得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合理的產業布局,產業現代化能力穩步提升,注重培育、引進高層次人才,創造產值、稅收以及吸納勞動力就業等方面達到本行業本地區領先水平。
建立了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體系,信息化建設水平不斷提升,設立研發或科技中心,重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項目管理中的綜合運用,研發投入強度超過企業營收0.5%以上。
企業在認定周期內承接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已竣工)具有代表安徽省較高建造水平或有突出工藝能力的代表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業化,且裝配率超過30%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參與建設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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