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刷別人撿到的社保卡, 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 9月7日,記者獲悉, 近日,揚州寶應縣檢察院 依法對魯某某盜竊案提起公訴。
2021年2月19日,寶應縣公安局接到闞某報警:“我的社保卡丟了,我發現從2019年4月29日到2020年8月18日,我的醫保賬戶被人盜刷1萬多元,余額只剩0.71元。” 公安機關迅速展開偵查,通過闞某社保卡的交易對賬單,鎖定某大藥房經營者魯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調查,魯某某最終承認盜刷他人社保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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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8 22:07 上傳
△資料圖
原來,2019年4月29日,盧某無意中撿到一張社保卡,抱著貪圖小便宜的心思,他將卡拿到魯某某經營的大藥房,請魯某某幫他查看醫保賬戶余額,發現卡內有8000多元且卡未設密碼,在盧某的要求下,魯某某幫其盜刷了第一筆錢款450元。因盧某怕被失主發現,便將社保卡暫放在魯某某處。魯某某陸續代盧某刷卡消費共計1000余元。
一段時間后,盧某過問此卡,被告知卡已被扔了。其實,魯某某看到盧某刷卡消費沒出事,也想占便宜,就到其他藥房刷卡消費,直到社保卡內沒有余額后才將卡扔進垃圾桶。加上盜刷期間社保卡進賬的錢,魯某某共消費9000余元。
警方找上門后,魯某某后悔不已,他稱,“只想貪圖點兒小便宜,沒想到觸犯了刑法鑄下大錯。”同時表示愿意補償闞某全部損失。
最終,魯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近年來,盜刷社保卡現象時有發生,盜刷社保卡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非法方式惡意轉移他人財物,屬于盜竊行為,涉嫌犯罪!本案中,幫人代刷消費和自己消費均認定為犯罪金額。
檢察官提醒大家,一方面,社保卡應及時修改密碼,發現丟失后,應及時掛失;另一方面,撿拾他人社保卡后,切勿隨意消費,勿因一時貪念觸犯法律。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 / 胡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