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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計生協、省愛衛辦聯合下發通知,在全省全面推開村(居)民委員會下設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
一是明確工作目標
加強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提升村(居)民委員會做好公共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精細化、規范化、體系化、社會化水平。到2022年底,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基本健全,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公共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能力得到增強;居民健康素養提升,生活環境改善,公共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滿意度不斷提高。
二是明確主要任務
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由3-7人組成,辦公服務場所設在村(社區)內,保障必要的服務設施;協助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和機構做好衛生公共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等6項工作;建立工作例會、定期報告、財務管理等各項制度;通過開展骨干專業知識培訓、鼓勵報考相關資格認證等方式,加強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堅持“生命力在于活動、凝聚力在于服務”的理念,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不斷提高群眾健康意識和健康素養。
三是明確工作要求
要求各地將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村(社區)建設和基層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支持政策。縣(市、區)相關部門明確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崗位設置與績效措施,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給予必要人力、物資、經費支持,鄉鎮(街道)要加強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領導和經費支持。各地結合2021年全省村(社區) “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面推進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省級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督導,促進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有效開展各項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省衛生健康委、安徽省計劃生育協會于2020年8月先后在合肥市6個縣區12村(居)開展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試點工作,2021年又將試點工作擴展至合肥市9個縣區357個村(居),其中瑤海區和肥西縣實現全覆蓋。從試點工作情況看,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成立后,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主體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更加主動積極,已成為聯系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和群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在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衛生健康促進、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特別是在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和助力疫苗接種等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來源 | 安徽省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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