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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 10:32 上傳
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宿松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縣公安局原局長凌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凌勇任安慶市公安局防暴巡邏警察支隊四大隊大隊長、菱北分局副局長、宿松縣公安局長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投資入股、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利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公司、個人在監督管理、警情處置、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凌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和商人“親”“清”不分,貪財好利,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凌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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