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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精神,落實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23號)文件精神,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增強全縣城鄉居保參保人員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宿松縣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據悉,這是宿松縣城鄉居;A養老金標準第6次調整,調整后,縣城鄉居保待遇領取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為每人每月120元。此次待遇調整惠及全縣11.88萬城鄉居保待遇領取人員,截至11月24日,調待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補發資金653.68萬元。
自2011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以來,宿松縣城鄉居保局不斷創新宣傳方式,擴大政策覆蓋面,提高政策知曉度,積極引導廣大城鄉居民自主選擇高檔次繳費,多繳費、長繳費,提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2020年,宿松縣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礎養老金不斷增長,城鄉居保質量不斷提升,實現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雙增長。(通訊員 凌姚青)
來源: 縣城鄉居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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