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10時許,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宿復公路木梓路段開展冬季交通安全檢查時,發現一曾患腦“中風”的客運駕駛人駕駛農村客運車輛,立即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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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10:24 上傳
據了解,該駕駛人鄧某是在下車接受檢查時因行走不方便被執勤交警發現的。經詢問,該駕駛人鄧某2020年6月份因患腦梗和“中風”入院治療。患病后,鄧某將客運車輛交給妻子駕駛,偶爾臨時頂班。鄧某所駕駛的依維柯客運車輛是復興鎮到宿松縣城的農村客運班線車輛,核載10人。 執勤交警在了解情況后,對客運車上的乘客進行了轉運,并聯系同一班線的駕駛人將鄧某所駕駛的客運車輛開回。隨后采取以案說法的方式,向駕駛人鄧某宣傳患有不宜從事駕駛工作的疾病駕駛車輛時的危害,勸告鄧某切勿再次駕駛營運性客運車輛,防范交通安全風險。鄧某在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后表示:“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不再駕駛營運性客運車輛”。
交警提示:駕駛車輛時假如突發疾病會嚴重危害行車安全。患有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疾病的駕駛人要主動不再駕駛機動車輛,這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也是安全的需要。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第七十一條規定: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不予通過審驗;第七十七條規定: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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