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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縣人民法院執結了兩起涉農民工工資的勞務合同糾紛案,為這寒冬臘月添上一絲溫暖。
在鄭某某與甘某某勞務合同糾紛以及鄭某某與石某某勞務合同糾紛兩起案件中,被執行人鄭某某應支付給申請執行人甘某某勞務報酬26525元及利息,支付給申請執行人石某某勞務報酬30300元及利息,并案件受理費。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兩案當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但鄭某某在兌現了一萬元后就以種種理由拖延還款,還和執行法官玩起了失蹤,案件一時陷入僵局。在這種情況下,案件承辦人并未放棄,一方面,依法將鄭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凍結其名下的銀行賬戶和有關賬號,對其進行了失信曝光,并前往其戶籍地進行現場張貼;另一方面,通過廣泛走訪鄭某某曾經工作的同事、曾經租賃過房屋的房東和鄭某某的朋友,盡最大努力尋找一切可供執行的線索。1月21日,執行干警終于查找到了鄭某某的下落,將其帶回法院執行局。
在執行局接待室,鄭某某依然一口咬定“沒錢償還,寧愿拘留”,鑒于其態度強硬,執行干警遂依法作出拘留決定書,并對其進行了拘留體檢。同時,在體檢過程中,執行干警與鄭某某親屬聯系,向其釋明法理。
最終,鄭某某親屬代替其一次性清償下剩案款。就這樣,經過不懈地努力,兩案申請執行人終于拿到了其應得的薪資,兩案順利執行完畢。
文稿:方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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