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億品購物中心經營霉菌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購進食品未查驗食品檢驗合格證明以及經營霉菌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15日
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黎愛明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金絲蜜棗和掛面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1、種類:沒收非法財物;罰款。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15日
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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