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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慶市市場監管局對四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處罰。他們分別是:
一、安慶市新皖韻食品有限公司康熙河大賣場。因經營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二、安慶市迎江區姑奶奶家的炸雞店。因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商品,并處罰款。
三、安慶市強強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四、安慶市莎莉文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宜秀區生產中心。因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來源:安慶市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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