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縣教育局出臺文件規定,多措并舉嚴禁中小學為學生家長辦理“校訊通”等付費業務,多管齊下堅決制止強制學生消費的行為。
立即全面叫停“校訊通”。嚴禁各校組織或默許商家在校園內推銷或為學生直接辦理“校訊通”類手機業務;嚴禁各校不得將作業、通知及其他要求學生必須參與、完成的項目通過“校訊通”等付費的資訊平臺發布;嚴禁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向商家提供作業信息和相關通知內容,嚴禁參與針對學生的“校訊通”推銷活動,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 嚴格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各校要嚴格執行《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試行)》,認真貫徹宿松縣教育局《關于嚴禁中小學為學生辦理“校訊通”業務的緊急通知》的精神,嚴格按照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切實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師素質,改進教學方法,加強課堂有效教學,提升教育教學效率,從根本上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堅決制止將正常教育教學內容與商業服務捆綁的做法。 建立健全倒查工作機制。各校立即將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位教師,并開展一次專項檢查,自查自糾,同時舉一反三,嚴禁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學校是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責任主體,校長是學校治理亂收費的第一責任人。校長必須認真履行治理亂收費的職責,通過學生交流、走訪家長等途徑,全面掌握“校訊通”整改情況。因工作不落實,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班主任和授課教師逐一進行責任倒查,依紀依規從嚴追責問責。 切實做好群眾輿情監測。各校要大力宣傳教育收費政策,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要切實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堅決防止搭車收費、巧立名目亂收費等現象。要高度重視網絡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堅決嚴肅處理一切損害學生利益的行為,對從“校訊通”類服務中獲取利益,以收費提成、實物贊助、返還話費等各種方式違規接受運營服務商款物,以及因不開通“校訊通”等服務而為難家長或學生的學校和教師,一經發現和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切實維護教育良好形象。(通訊員 祝松青 鄧家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