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2023年3月1日施行。《條例》規定騎乘電動車自行、超標電動車需佩戴安全頭盔。3月15日,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組織警力在城區孚玉路開展電動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該大隊主要負責人現場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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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5 14:29 上傳
在路面整治中,對未佩戴安全頭盔和少數市民把頭盔掛在車把手上,望見交警后就拿下來戴在頭上應付檢查等交通違法行為,交警發現一起糾正一起,現場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并依法實施處罰。對電動車嚴重違規裝載、違規裝篷等行為,一律先糾正,再實施處罰。當天8時至10時查處電動車違法行為47起。整治現場,交警向市民發放了電動車管理和電動車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宣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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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負責人表示:騎行電動自行車戴安全頭盔是保護出行安全的有效措施。交警部門將持續開展整治,引導市民養成自覺佩戴的良好習慣,預防和減少電動車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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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宿松交警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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