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6日上午,由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張廣際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在淮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
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張廣際在擔任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局局長兼蚌埠高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蚌埠高新典當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多次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2518萬元。
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廣際利用其擔任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局局長、管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結算、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現金67.344萬元、美元1萬元及面值1.9萬元的購物卡。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廣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同挪用公款,情節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張廣際表示認罪、悔罪。
蚌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部分人員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
來源:安徽檢察。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