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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首次提出: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圖截自電商平臺某兒童化妝品宣傳頁面。 誤食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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