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 為深入推進我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工作,切實解決“創衛”工作中電動三、四輪車等車輛非法載客、車輛亂停亂放等亂象,達到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市民健康素養,增強城市競爭實力的目標。根據中共宿松縣委辦公室、宿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松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宿松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指揮部決定自即日起,在城區開展整治電動三、四輪車等車輛非法載客、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點是:電動三、四輪車等車輛非法載客、在車站、醫院、商超等路段亂停亂放、逆向行駛、闖紅燈以及非法加裝動力裝置、違規放置出租頂燈等突出違法行為。 此次專項整治將由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城市管理局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工作專班,采取定點和流動查糾的方式進行整治,發現一起查糾一起,絕不姑息。專項整治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將法律教育價值與懲罰功能有機結合。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請廣大群眾、車主、商戶予以支持配合: 一、請電動三、四輪車主自即日起自覺停止非法載客行為; 二、駕駛電動三、四輪車時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不亂停亂放、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確保出行安全; 三、電動三、四輪車是一種簡易交通工具,安全性能低,無保險,安全風險大,安全隱患突出,不具備載客要求,請廣大市民外出時不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防范安全風險; 四、為加強源頭管理,經銷商戶做到不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低速電動車、不違法拼裝、組裝、改裝低速電動車。市民做到不購買、不使用封閉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五、專項整治期間,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將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 禁止電動三、四輪車非法載客是大勢所趨,是創建省級衛生縣城的需要,也是維護交通秩序,防范交通安全風險的需要。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履行市民的責任和義務,積極投身到“創建省級衛生縣城”活動中來,爭做文明市民,共享美好家園。 宿松縣創建省級衛生縣城指揮部 二0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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