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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徽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1770號)文件要求,現就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我縣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工作受理地點、時間、對象公告如下:
01 一、申報對象
1.高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縣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滿3年(含3年),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由財政實行補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今年申報對象為2018年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2.高校畢業生是指我國境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3.基層單位是指縣級以下(縣級政府駐地所在鄉鎮除外)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社區)。具體為鄉鎮政府機關(含大學生村官、上級部門常住鄉鎮的派出機構)、農村中小學、國有農(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單位。以及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化工、石油及各類艱苦行業第一線。02 二、申報對象應提供材料
1.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2份供存檔);2.畢業證(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2份供存檔);3.學校和就業單位審核簽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原件;4.就業協議(畢業生本人、就業或服務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3年以上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2份供存檔);5.在基層企業單位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03 三、申報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1.時間:7月19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班時間。2.地點:宿松縣教育局3樓財務審計股和行政許可股(宿松縣孚玉中路258號)。3.咨詢電話:0556-7826676 0556-781347404 四、有關要求
1.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文件要求開展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明確意見。2.符合申請學費補償條件的就業畢業生8月31日前向縣教育局按要求提交材料。3.對于弄虛作假、套取補償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除收回補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附件:《安徽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
宿松縣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 安徽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 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 性別 |
| 政治面貌 |
| 出生 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畢業學校 |
| 所學專業 |
| 畢業時間 |
| 到基層報到就業時間 |
| 本人聯 系電話 |
| 電子郵件地址 |
| 家庭地址及郵編 |
| 就業單位名稱 |
| 就業單位地址及郵編 |
| 就業單位聯系電話 |
| 實際交納學費金額 |
| 申請補償 年限 |
| 申請補償 金額 |
| 銀行卡號 |
| 開戶行 |
| 學校院(系)審核意見: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畢業學校財務部門對實際交納學費的審核意見:
經審核,情況屬實。同意補償學費 元。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來源:宿松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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