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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衛生健康委發布通知,明確提出要進一步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規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設置和運行,充分發揮其“哨點”作用。
通知要求,全省年底前實現至少一半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發熱診室,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實現對發熱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患者的登記、篩查、隔離、報告、治療、轉診等功能,同時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及疫情防控要求,啟動防控響應機制。
通知強調,發熱診室結合實際設置獨立或臨時隔離留觀(室)區域。有條件的可分設候診區、治療室、檢驗室、藥房等。配備的設施設備應當滿足診室實際功能,包括辦公設備、診療設備、防護設備及消毒設備等。成立以院長(主任)為組長的發熱診室工作小組,至少配備1名有一定臨床經驗、經傳染病診療培訓的高年資醫師,同時將相關專家納入發熱診室人員隊伍,建立與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和上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對接互動機制。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切實做好醫護人員防護和發熱診室規范管理,同時加強傳染病防控培訓和消毒及醫療廢棄物管理,嚴防機構內感染。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轄區發熱診室布局與建設統一管理,督導發熱診室建設與運行情況。
丨來源: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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