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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長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這是全國首部省級林長制法規,明確了林長制的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規定了實施林長制五大方面的主要任務,將在省內全面實施林長制,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高質量建設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
全面實施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
記者獲悉,該《條例》共2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進行制定,適用于安徽省行政區域內林長制的實施。根據《條例》規定,我省將在省內全面實施林長制,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在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等重要生態區域,根據需要劃定省級、市級、縣級林長責任區。
《條例》中提出做好推進林業資源網格化和信息化管理,統籌城鄉造林綠化,推動森林城市、森林城鎮、森林鄉村和森林生態廊道建設,鼓勵公民參與造林綠化。加強森林經營監督管理,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改革,鼓勵、引導金融機構開發綠色金融產品等工作。
除了規定省級總林長、副總林長、市、縣(市、區)、鄉鎮等各級林長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職責外,還明確村(居)林長、副林長需履行開展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和防火、防災宣傳教育;及時勸阻非法采伐林木、獵捕野生動物、采集野生植物等破壞林業資源行為等具體工作。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支持實施林長制和林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林長制工作機制。同時還明確林長制辦事機構的職責,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或者損壞林長公示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舉報破壞林業資源的違法行為。
深化改革
高質量建設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
安徽于2017年在全國率先開展林長制改革試點,2018年在省內全面推廣,2019年創建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2020年林長制正式從安徽推向全國。
當前安徽已建成五級林長組織體系,共設立林長超5.2萬名;濕地保護率超五成,農田林網建成率逾七成,皖江國家森林城市群基本建成;2020年林業總產值超4700億元;2017年至2020年完成造林582萬畝,成為安徽歷史上造林綠化推進力度最大、森林資源質量提升最快的時期。
今年是安徽省深化新一輪林長制改革的關鍵之年。全省將在系統集成改革、提升價值功能、推動區域聯動上探索深化,實施平安、健康、碳匯、金銀、活力“五大森林行動”,高質量建設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以林長制促進“林長治”。
來源:鳳凰網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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