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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曾沸沸揚揚的安慶某小區殺人案有了最終結果,故意殺人犯范建偉15日被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罪犯范建偉1996年8月18日出生,初中文化,個體經營者。他的父親在他的母親病世后于2007年與被害人范某慶(女,歿年49歲)再婚,雙方各有一子一女,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范建偉認為范某慶對其及姐姐不好。
2017年, 范建偉和范某慶的兒子葛某蕾(被害人,歿年32歲)共同經營一家麻辣燙店,后葛某蕾退出合伙。范建偉認為葛某蕾不配合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與范某慶、葛某蕾的矛盾加深,產生殺死葛某蕾以報復范某慶之念。
2019年4月19日16時30分許,范建偉駕車來到安慶市迎江區皖江大道某小區葛某蕾家中,趁葛某蕾不備,掏出單刃尖刃連續捅刺葛某蕾頸、胸、腹等部位,后致葛某蕾因急性大失血合并心、肺、肝破裂死亡。
范建偉清理現場后逃出門,在電梯門口遇到返回的范某慶、葛某蕾的妻子夏某華(被害人,歿年29歲)、葛某蕾的兒子葛某甲(被害人,歿年1歲)、葛某蕾的兒子葛某乙(被害人,歿年10歲)。范建偉見事態暴露,即掏出單刃尖刀連續捅刺范某慶、葛某甲、葛某乙胸腹等部位,致范某慶因急性大失血死亡,致葛某甲因肺臟、肝臟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葛某乙因心包填塞合并急性大失血死亡。范建偉又持刀連續捅刺夏某華胸腹等部位,致夏某華因急性大出血合并主動脈破裂,心臟破裂、肺破裂、肝破裂死亡。
2019年4月21日,范建偉在逃跑途中經親戚勸告,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范建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范建偉不服提出上訴,中級法院依法報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處該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于2021年10月15日將罪犯范建偉驗明正身,押赴刑場,采用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
來源:安慶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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