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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深圳市房地產稅征收試點方案”在網上流傳。
方案內容包括免征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人均居住面積60平米以下住房免征;2套住房的,超過人均居住面積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場評估價值1.5%/年的稅額核定征收等。
針對網傳“深圳市房地產稅征收試點運行方案”,深圳市住建局10月26日辟謠稱,此征收試點方案為不實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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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10:06 上傳
10月23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稱,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征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此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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