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宿松縣人民政府批準,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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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3 11:28 上傳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單獨申請。凡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土地出讓金及違約金的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參加此次競買活動。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2月2日到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股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2月2日到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股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日17時(以實際到帳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12月2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21年12月3日15時30分在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拍賣(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二)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組織現場察看。
(三)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狀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按現狀接收該出讓地塊,并簽訂《交地確認書》。競買申請人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四)該出讓地塊范圍內已建有一條通往玫瑰公館小區的燃氣管道(距通往玫瑰公館小區道路東北側邊沿約2米范圍內)。對此,宿松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承諾:土地出讓后,將根據競得人的開發需要,宿松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將及時無償移改該管道。競得人(受讓人)不得以此為由提出任何抗辯。
(五)競得人若將其競得地塊用于房地產開發,應在宿松縣組建法人項目公司,并具備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擬組建法人項目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六)有關房地產市場價格調控措施嚴格按照宿松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及原宿松縣物價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的通知》(宿價字〔2019〕5號)文件執行。
(七)競得人競得該宗地后,必須按照相關要求依法申報規劃建設。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宿松縣孚玉鎮人民路184號 聯系電話:0556-7817305 聯 系 人:孫 榮 張正義 開戶單位: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556-7870238) 開戶行:中國銀行宿松支行 賬號:176713900033 開 戶 行:安徽宿松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0000616606210300000026
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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