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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兩天時間快速執結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以務實、踏實的工作作風,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陳某某與黎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黎某某應賠償申請執行人陳某某各項損失45477.8元,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負擔案件執行費。
2月17日,承辦人受理該案后,立即提起了針對黎某某名下財產的調查,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第二天到法院來處理該案。2月18日,雙方剛一見面,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被執行人黎某某稱其經濟緊張,不能立即支付賠償款。申請執行人陳某某則對黎某某的態度表示不滿。
鑒于此,執行干警一方面調取黎某某最近兩個月的微信賬單流水,向其陳述失信的法律后果,告知他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將會面臨失信及被拘留的局面;同時,根據其微信流水,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另一方面,執行干警從道義層面對其進行勸說:該起交通事故對陳某某造成痛苦與傷害,賠償其損失,既是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也是被執行人應盡的責任。
最終,黎某某表示愿意積極還款,于當天兌現了第一筆案款,并就后續還款計劃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握手言和。就這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兩天時間。
為深入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宿松法院在全院范圍內開展“‘一改兩為’我做什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推動工作作風建設真改真變、常抓常新,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來源:宿松法院 文稿:方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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