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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19〕32號)和安徽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實施意見》(皖工財〔2020〕5號)要求及省市總工會統一部署,現將宿松縣總工會給予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返還對象 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20〕300號),并在返還時限內繳納工會經費的全縣小微企業。企業可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20〕300號文件或通過中小企業類型小程序預先自測是否為小微企業(掃描如下二維碼進入自測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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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9 11:01 上傳
二、返還范圍 全縣范圍內小微企業。 三、返還時限 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返還方式 1、先申報后返還。小微企業申報,經縣總工會審核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返還,每季度返還一次。 2、對于建立工會組織并開設工會賬戶的小微企業,返還至基層工會賬戶;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暫不具備返還條件,待成立工會組織并建立工會賬戶后再進行返還。 3、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先申報后返還。如發現企業以此為名不申報工會經費,將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五、申報提交資料 1、宿松縣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申報表; 2、小微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工會賬戶復印件; 4、第三季度申報工會經費憑證及銀行回單復印件; 5、2019年12月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復印件。 提交資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從第二次起,由縣總工會按小微企業第一次提供信息主動返還。 六、申報時間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麗紅 聯系電話:0556-5652575 郵箱:949317822@qq.com 地址:宿松縣總工會 特此通告
附件:1、宿松縣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申請表
2、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宿松縣總工會
2021年9月1日
來源:宿松縣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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