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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融媒訊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職工退休申報程序,普及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知識,督促各單位、各代理中心按時合規申報職工退休,縣人社局近日發布《關于按時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有關手續的通知》。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其中,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達到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
國有企業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船員、駕駛員等十五年),或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簡稱特殊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本人申請可申報特殊工種退休。
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參照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本人申請可申報因病退休。達不到退休年齡的,本人申請可申報因病退職。(通訊員 李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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