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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高考后為了進入想學的專業,通過朋友找到中間人,承諾花錢可以進入,他花了十幾萬元卻沒有進入這個專業,那這個錢可以要回來嗎?
宜秀區人民法院不久前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認定當事人試圖通過非正常手段為孩子在升學方面獲得不當利益,違背了公序良俗,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并作出一審判決,王某向張某返還16萬元。
2021年4月份,張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王某, 想讓其子張小某在參加2022年高考中能報考民航院校飛行員專業。經中間人聯系溝通,王某通過微信承諾:只要張小某高考成績超二本線20分,王某包其無條件被錄取,并要求給付16萬元活動經費。張某同意后將16萬元打入王某指定賬戶,并按要求提供孩子信息、照片、醫院診斷證明書、報名表等資料。
事后,張小某高考成績達到約定的分數,但并未被飛行員專業錄取。經雙方協商未果,引發了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安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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