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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 16:51 上傳
為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嚴格規范我縣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銷售市場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縣市場監管局多措并舉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非法經營整治專項行動。
一、各市場監管所對轄區內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的經營主體進行調查摸底,摸清企業數量及車輛庫存量;并對其營業執照、經營品牌、經營地址等項目,進行分類登記,建立工作臺賬。
二、結合摸底調查情況組織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銷售企業規范銷售約談會,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銷售企業停止銷售違規低速電動車,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主動采取下架、退貨等措施。另一方面在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銷售企業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電動車購買使用告示”,要求銷售企業在銷售時填寫“電動車銷售告知單”,督促銷售企業履行告知義務,提高銷售企業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督促銷售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經營、誠信經營,嚴防“三無”低速電動車和非法改裝低速電動車流入市場。
三、縣市場監管局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等部門協作,對轄區內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銷售企業進行聯合執法檢查,一經發現擅自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低速電動車,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查扣、取締。
四、嚴厲查處超范圍經營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行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銷售違規非標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使用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等違法行為,依法責令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召回非法銷售的、不合格產品。
宿松縣市場監管局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實施常態化監管執法,切實將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非法經營整治工作落實落細、抓出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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