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松市監罰送告〔2025〕X019號 宿松縣匯通商貿行等73家企業: 本局于2025年4月21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擬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通過登記地址和電話無法聯系,無法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見附件。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附件1:擬吊銷企業名單及行政處罰告知書文號 附件2:擬吊銷企業行政處罰告知書 聯系人:曹帥、田志強  聯系電話:0556-7778019 聯系地址:宿松縣孚玉鎮工商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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