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人員名單(2025年4月29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吳志峰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李巖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陶永生、戴春益辭職請求的決定(2025年4月29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陶永生、戴春益提出辭去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陶永生、戴春益辭去安慶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報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2025年4月29日安慶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駱成明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張虹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 茆磊的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靜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黃鋒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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